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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属增材制造(3D打印)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
作者:      时间:2021-03-19      阅读量:

一、用电设备使用安全

1. 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,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,防止似接非接状况。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,应先了解其性能,按操作规程操作,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。

2. 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,要切断电源开关,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。

3. 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;电源开关箱内,不准堆放物品,以免触电或燃烧。

4. 没有掌握电器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更动电器设施,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,电烙铁使用后要及时关闭并断电。

5. 注意保持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干燥,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。

6. 实验室除实验设备外禁止大功率用电器使用,禁止使用电热水壶。

二、有害物及有害气体安全

1. 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,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、发放、使用,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毒物品。

2. 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遵守个人防护规程,禁止在使用毒物或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饮食、吸烟或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容器内存放食物。在不能保证无毒的环境下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衣物;实验完毕及时洗手;生活衣物与工作衣物不应在一起存放。 

3. 使用实验室设备时,应开窗保持通风。

4. 当发现实验室里有惰性气体泄漏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撤离人员并迅速开门窗或抽风机排除,检查泄漏处并及时修理。在未完全排除前,禁止使用一切设备

5. 下班或人员离开实验室前,应注意检查使用过的器具是否完全关闭,需要持续开启,需有专人加班负责看护

6. 在金属粉末存放点,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。

三、气瓶安全

1. 气瓶瓶体有缺陷、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,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,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,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
2. 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,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;气瓶要远离热源,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。

3. 使用气瓶时,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。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,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,应注意压力表读数。

4. 气瓶应定期送检,保证气瓶质量。惰性气体气瓶存放点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。